保险销售误导花样百出 银保监会半年发11封警示函
关注乐活保(微信公众号:LohasIns)↓↓↓,了解更多保险知识,合理规避风险。
销售误导行为不仅屡禁不止,花样更是层出不穷。继“炒停”营销、夸大宣传等手段被一一揭露后,近日,银保监会的一封风险提示函暴露了一种新型销售误导模式——部分保险营销员瞄准“高考季”发布“大学入学要求考生有保障型保险交费记录”等不实信息,借机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据上证报梳理发现,这已是银保监会今年以来下发的第11封“警示函”,超过去年全年数量。
保险销售误导屡禁不止
近日,有保险营销员在朋友圈发布的一条信息牵动着很多学子和家长们的心。
“你知道吗?今年好多大学录取通知还有一条特殊的要求,就是孩子要有保障型保险交费三年以上的记录。保险正慢慢走向强制型!”不少人不禁质疑:难道还要带着保单上大学?
对此,7月30日,银保监会下发风险提示函提醒,在我国,学生购买商业保险没有此类强制性要求,大学生录取与保险交费记录挂钩是误导宣传。对于部分保险营销员所发布的上述不实信息,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保持警觉,切勿轻信。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保险营销员断章取义、曲解政策,甚至编造不实信息,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事实上,除了借道“高考”进行销售误导外,销售误导行为可谓是形式多样。今年以来的11封风险提示函涵盖的销售误导行为分别涉及“开门红”保险产品、互联网伪保险产品、在线平台“搭售”保险、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银行保险渠道产品、互联网渠道短期健康保险续保等。
另有一组数据显示,人身险消费者投诉涉及人身保险11707件。其中,销售纠纷投诉4907件,占人身保险投诉总量的41.92%。
保险销售误导一直是行业顽疾。业内人士分析,产生销售误导与保险销售人员佣金模式的利益驱使、准入门槛不高、素质参差不齐等有关。
整治销售误导不手软:严处罚、严问责
监管整治销售误导从不手软。去年,原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明确“双录”规定,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今年6月,针对互联网平台上不规范的保险营销方式,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强化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控,全面治理保险销售误导。
同时,银保监会还主动开展相关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中的风险点,提示消费者相关注意事项,帮助保险消费者识别和防范销售误导行为,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坚持严监管强监管深监管要求,注重预防,强化惩戒,扎实推进整治市场乱象各项工作,严厉查处各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大对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治理力度。”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针对销售误导行为,监管除了严处罚外,还严加问责。近日,银保监会对2017年度保险消费投诉处理考评排名靠后的10家保险公司进行监管约谈,要求相关保险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限时整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银保监会2018年上半年发布的风险提示:
关于防范“大学生录取与保险交费记录挂钩”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 (18-07-26)
关于人身保险“退旧保新”的风险提示 (18-07-06)
关于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的保险消费提示(18-06-20)
关于互联网渠道短期健康保险续保问题的消费提示 (18-06-13)
关于防范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 (18-05-30)
关于警惕“保险分红”骗局的风险提示 (18-05-23)
关于防范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 (18-04-25)
关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提示(18-04-25)
关于出境旅游的保险消费提示——意外伤害保险篇 (18-02-13)
关于出境旅游的保险消费提示——医疗保险篇 (18-02-13)
关于在线平台“搭售”保险的风险提示 (18-02-08)
关于防范互联网伪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18-01-12)
关于“开门红”保险销售的风险提示 (18-01-03)
(银保监会网站)
#监管动态#
#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